工信部:调整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 2026年至
发布时间:2025-10-12 12:25
工业和信息化部、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公布了2026年至2027年减少汽车采购量的新汽车产品技术要求,明确了乘用车和插电式乘用车技术要求的调整。自2026年1月1日起,列入《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》的车型必须符合本公告要求。自2026年1月1日(含)起,2026年及以后实施的《税收减免目录》发布后,购买列入《税收减免目录》的新能源汽车,可按规定享受购置税减免政策。 2025年第24号公告关于汽车减量和排除购置的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2026年至2027年继续实行新能源汽车购置税减免政策的公告(公告2026年至2027年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) 36980.1-2025) 对应车型的电能消耗限值。最大总质量超过3500kg的客车电能限值要求,参照GB 36980.1-2025中最高设计总质量3500kg乘用车能耗限值执行。 2、调整插电式(含增程式)混合动力乘用车相关技术要求 具体如下:(1)插电式纯电动续驶里程(含延伸)ded)混合动力乘用车必须满足相当于纯电动行驶里程至少100公里的条件。 。重量曲线2510kg及以上的乘用车应低于75%;最大总质量超过3500kg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要求,参照GB 19578至2024年,执行最大总质量3500kg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。对于非燃油和柴油插电式(包括增程型)乘用混合动力汽车没有油耗要求。 。对于曲率2510kg及以上的客车,应小于145%;总质量大于3500kg的客车最大设计电能限值要求参照GB 36980.1-2025中最大总质量3500kg客车电能消耗限值执行。 3、其他技术要求继续按规定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《关于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》(工业和技术信息化部、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2号)。 4、自2026年1月1日起,列入《新能源汽车免税车型目录》(此处为“减税”目录))的车型为本公告要求;不符合公告要求的,拟列入2026年第一期“减税降费目录”的,须在2025年12月12日前完成申报。 5、自2026年1月1日(含)起,2026年及以后《减税降费目录》发布后,按规定购买“减免”免征购置税政策的新能源汽车。税务机关应办理车辆购置税依据“减税目录”、减免标志以及车辆购置税表述所需的其他信息,制定xes办法。公告是在这里发布的。工业和信息化部、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2025年9月22日